改革开放20多年来,大家慢慢都习惯了用脚投票,尤其是在网络上.可惜的是,我们的很多行政部门没有看到或者说是不愿意正视这一点,这不广电总局的行政命令又出台了.
不过想来也比较好玩,对于个人音视频产品发放许可的可能性会是多少呢?100%还是0.000000001%呢?难不成在目前公务员大喊减员的时候,这个部门要扩员百万,力争成为中国人数最多的行政管理机构么?
可惜的是,即使扩员百万也不一定能应付得了网络上每天增加的数以亿记的内容.何况更有可能的是大家都不去申请私人许可证,毕竟互联网是无国界的,有那么多的国外网站不需要审查呢,或许发出去还能增加点国际知名度,结交些国际友人呢,干吗去那排遥遥无期的队呢?只是这样一来,倒霉的只能是那些以音视频为主要业务的网站了,无源之水如何能存活呢.只是不知道这算不算打击民族产业呢?
其实虽然这种许可证之说源起网络恶搞,但恶搞又真的是洪水猛兽吗?
国人大多传统\保守\缺乏幽默感,为了一点点事情就喜欢跳起脚来,尤其在对着恶搞的时候.但时代在前进,文化也需要多元化了,在主流文化之外还是得有一些补充的,而恶搞就是这种补充的很好形式.
当然,在恶搞之中难免有恶意之做,但这完全可以让法律去发挥作用,大家总不能永远忽略法律的力量吧.除此之外,我们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大家坐下来,好好享受吧,或嬉笑或怒骂,或点头或摇头,更或者视而不见,只要不扼杀就好.
更进一步说,网络恶搞又何尝不是对商业的一个小小推动呢?在馒头案四处流传之后,又有多少没有听说过无极的人因此而知道的呢,也许这些人中有抱着好奇的态度又去看了遍无极的也说不定,因此而放弃无极的估计少而又少.而这种恶搞之外的传播功效却是很有效.也许相关人员在表面怒骂其实在背后偷着乐呢,毕竟商业片不需要美评,有票房足矣.以后或许更有人借此手段来做传播也说不定呢.